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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通用条款

一般销售条款

2026年6月19日版本

www.francestampphilatelystore.laposte.fr

第1条 公司身份

法国邮政(La Poste)是一家 法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 182 950 580欧元,在巴黎商业与公司注册处注册,注册号为356 000 000。公司总部:法国巴黎第15区皮埃尔·阿维亚上校街9号(9 rue du colonel Pierre Avia, 75015 Paris, France)

欧盟内部增值税号:FR39 356 000 000.

家用包装生产者责任制(REP)注册号:FR210044_01YWFH

第2条 合同

本网站《一般销售条款》旨在界定客户与法国邮政之间的合同关系。本网站《一般销售条款》适用于在本网站上进行的任何购买 (详见下文第4条中关于接受本《一般销售条款》的条款)。 

本网站上提供的产品仅面向居住在法国本土(包括科西嘉岛)以及海外省和海外领地 (DROM-COM)以外地区的客户。更具体地说,这些产品的销售仅用于收藏目的。 

为避免歧义,特此说明:除从法国本土(包括科西嘉岛)及法国海外省 及法国海外领地(DROM-COM)寄出的邮件外,本网站销售的邮资产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于国内、国际或境外邮件寄送。若从法国本土(含科西嘉岛)使用本网站销售的邮资产品时,客户应知悉,法国邮政(La Poste)信件及包裹服务适用的现行《一般销售条款》将对其生效。客户可通过点击 链接 查阅适用于法国邮政信件及包裹服务的《一般销售条款》 适用于法国邮政(La Poste)信件和包裹服务的销售一般条款的摘录,请点击 此处查阅适用于法国邮政信件及包裹服务的《一般销售条款》相关条款摘要。完整版本可 在此查阅。

 

第3条 定义

“电子邮箱地址”: 指用户在网站上创建账户时,作为法国邮政(La Poste)客户账户标识所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客户将通过该地址接收注册确认邮件以及后续的所有通知 (提醒、收件回执等)。

“客户” :指在网站上购买产品的任何自然人。

“账户”: :指客户开设的法国邮政账户,该账户允许客户 (通过输入电子邮箱地址和密码),进入“客户专区”并在本网站购买产品。该账户由用户名、密码以及客户的全部个人数据和偏好设置组成。

“客户专区” : 指专为客户保留的在线个人空间,客户可通过该空间在网站上管理其账户、个人数据及偏好设置,查询订单跟踪信息并获取发票。

“用户名”:指客户为登录并访问本网站而选择的电子邮箱地址。

“身份识别”: 指用于唯一识别客户的程序。

“密码” :指客户设定的保密代码,该代码与用户名配合使用,可让客户访问其账户。密码是由客户输入的一串字符,构成其个人、专属且保密的代码。密码至少由八 (8) 个字符,其中至少包含一个字母和一个数字。

“产品” :指可在本网站上订购的所有实物产品。

“网站” :指由法国邮政(La Poste)发布和运营的网站,可通过URLwww.francestampphilatelystore.laposte.fr,并允许客户在线购买产品。 

“销售通用条款” 指本网站(包括所有通过引用明确纳入其中的文件)的现行《销售通用条款》(亦称“合同”)、法国邮政(La Poste)可能规定的任何特别条款及其补充协议。 

第4条 使用条款与条件——接受《销售通用条款》及网站运作 

4.1 访问本网站 - 可用性 

除下文第14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情况以及维护期间外, 法国邮政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本网站全天候(24小时×7天)可用且可访问。

为连接、访问和使用本网站以选购产品所需的所有设备、通信费用及其他成本和开支,均由客户承担且始终由客户负责。

每位客户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妨碍本网站的正常运行,特别是不得传输任何可能含有病毒或可能损害或影响本网站,以及更广泛地 法国邮政及其合作伙伴的信息系统。每位客户均确认已了解并理解互联网及其局限性,特别是其功能特性与技术性能、中断风险、读取、查询或传输信息的响应时间,以及 任何形式的风险,尤其是通过开放网络进行数据传输时固有的风险。

法国邮政对信息传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若此类事件源于第三方网络或客户自身的故障或疏忽。

4.2 创建账户 

在网站上进行购买需先创建账户。 

客户首次下单时,系统将提示其在网站上创建账户。

客户承诺在创建账户时提供准确且最新的信息。因此,因信息不准确而产生的后果由客户独自承担。 客户可通过登录个人账户并进入“个人资料”栏目,查看并修改其个人信息。

已拥有账户的客户需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若客户发现其账户被未经授权使用,应尽快通知法国邮政。

4.3 接受本《一般销售条款》 

接受本《一般销售条款》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客户通过阅读本《一般销售条款》 并于在网站上购买产品时勾选复选框以确认接受《一般销售条款》。 

法国邮政保留随时对网站及产品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据此对《一般销售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若客户希望继续在网站上购物,则须接受新的《一般销售条款》。对网站、产品和/或《一般销售条款》所做的修改, (如有)不适用于在这些修改生效日期之前已确认的产品订单。

第五条 订单 - 价格 - 付款 

5.1 订单

购物车最高金额为一千五百欧元(1 500 €)。

若客户希望在本网站进行购买,须先选定商品并将商品加入购物车。

本网站销售的产品以库存为准,特此说明:(i) 若某些商品缺货,本网站将予以注明(例如,部分商品可能为限量版,仅在库存有限的情况下销售);且 (ii) 根据本网站说明,部分商品每笔订单的购买数量可能受限。 

选定商品后,客户可确认购物车内容并完成下单。在订单摘要页面进行最终确认前,订单不会被记录。

根据“双击”原则,客户点击 点击订单确认按钮,即视为客户同意该订单。

此时,客户将被重定向至一个页面,提示其填写联系信息。为完成订单支付, 客户须通过网站使用银行卡支付订单金额及运费。

付款完成并验证后,将显示订单付款确认页面。该页面包含订单摘要。

与此同时,自订单确认之日起最多24小时内,系统将向客户的电子邮箱发送订单确认邮件。客户可通过“客户专区”查询订单状态。

法国邮政保留根据本《一般条款》第16条 “终止——违约”条款规定的条件下,暂停订单。在此情况下,法国邮政将通过电子邮件向客户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告知该冻结的理由,且客户有权对法国邮政的决定提出异议。

电子发票将以PDF格式发布在客户的“客户专区”中。 如需了解电子发票的更多信息,客户可查阅网站上的“在线帮助”栏目。 客户账户仅会扣除一次相应金额:

如有需要,只有在安全银行支付中心批准该交易后,客户确认的订单才被视为生效。

5.2 产品价格 - 税费与关税

5.2.1 产品价格 

产品价格可在网站上查询。 价格以欧元为单位。价格可能随时调整。价格调整不适用于在该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之前已确认的产品订单。

法国邮政还保留提供优惠价格的权利。相关优惠将在网站上展示,或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客户。此类优惠及特惠活动可能受有效期限制,相关条款将在网站上公布,或通过其他 方式告知客户。 

适用价格以订单确认时生效的价格为准。对于需缴纳增值税的产品,标示价格为含税价;对于无需缴纳增值税的产品,标示价格为不含税价。产品标示价格不包含运费, 且运费根据目的地而异。

客户应付的总金额将在购买流程的每个阶段、购物车摘要以及订单确认页面中显示。 

对于所有运往欧盟境内的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客户所在国家的现行税率。对于所有运往欧盟以外地区的产品,购物车及发票上显示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客户应独自承担因在本网站付款而产生的相关费用、附加费及银行手续费。 

可能需要缴纳关税、其他地方税、进口税或国家税。 相关费用将由客户承担,具体如下所示。

5.2.2 税费、关税及其他费用 

产品在经签收后即视为已交付。

目的地国家的海关当局可酌情征收各类关税和税费。收货人应自行向主管当局咨询,了解在接收产品时需缴纳的关税和税费的性质及金额。

如需退货:

-         客户应向目的地国家的海关部门及邮政运营商咨询有关退还这些费用的适用程序;

-          客户还须完成下文第12条规定的报关手续,以确保该包裹不被视为新的进口包裹。否则,法国邮政将承担相关关税,并向客户追偿。  

5.3 网站商品支付方式

本网站仅接受银行卡以欧元支付。

法国邮政保留随时调整本网站所提供支付方式的权利,且无需事先通知。

本网站接受的银行卡种类已列于网站上。

银行账户信息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予以保存。 对于任何银行卡支付,客户保证其为该卡持卡人,或已获得持卡人的明确授权以支付所购商品。任何银行卡的欺诈性使用都将导致账户根据本协议第 第16条中详述的条件终止账户。

银行可能会采取某些安全措施来保障订单支付的安全,例如“3DSecure”技术。根据具体情况(例如支付金额),该安全支付流程将在某些情况下启用。

第6条 运输与交付

法国邮政(La Poste)为客户提供国际配送的带追踪服务的配送方式。 产品的总运费及送达时限将在客户下单时向其显示。 

运费根据附表中规定的条件确定。

地理区域

运费(欧元)

享受免费配送的最低订单金额(欧元)

1

6

60

2

6

60

3

8

60

4

8

60

5

10

80

6

10

80

上述地理区域所涵盖的国家在此列出。

客户将在网站下单之日起三十(30)天内收到所订购的产品。 

上述送货时限不包括货物可能被海关扣留的情况。若 若需求旺盛,本网站可能会延长上述送达时限,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运输安全。法国邮政将在获悉送达延误后尽快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客户的电子邮箱地址)通知客户相关延误情况。 

除法国本土(包括科西嘉岛)及 海外省和海外领地(DROM-COM)外, 以下目的地暂不提供配送服务: 点击此处,

包裹追踪:

订单发货后,您可通过本网站或承运商网站查询物流追踪信息。 包裹备妥并寄出后,系统将向客户发送订单发货确认邮件。

客户还将收到一个追踪号和一个超链接,以便追踪其包裹。客户可追踪包裹运输过程中的主要阶段。

法国邮政有义务提供包裹追踪服务。

无论目的地为何处,包裹追踪服务均提供至包裹离开法国境内(发货地)为止。 对于部分目的地,追踪服务可覆盖至送达环节: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 国际服务 | Colissimo (laposte.fr) . 

所有由法国邮政寄出的包裹均须遵守航空公司和航运公司制定的航空和/或海运安全检查规定。这些规定可能涉及开箱检查。此外, 特别是因其内容物,可能被航空、海运或公路运输方拒绝承运,并因此被退回法国邮政,对此法国邮政不承担任何责任。

无论如何,安检工作均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执行所必需的范围内进行。 包裹将送至客户指定的地址,由收件人签收以确认接受,或按照海外合作伙伴采用的任何其他配送方式进行配送。若客户或任何其他可接收包裹的人员均不在场, 包裹将按照海外合作伙伴规定的条件进行保管。 

交付时记录的签名及其复本,均构成包裹已送达的证明。

第7条 各方的责任

7.1 法国邮政的责任

- 关于网站

法国邮政不就网站和/或产品能否满足客户的期望或特定需求作出任何保证,特别是考虑到产品系以收款为目的销售。同样, 法国邮政亦无法保证在使用本网站或产品时不会出现错误或其他故障。法国邮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数据传输的可靠性、 访问时间,亦不对互联网或与其相连的网络上可能存在的访问限制承担任何责任。

若因连接本网站的网络中断、本网站全部或部分无法访问(特别是由电信运营商导致的情况)、传输错误或与传输安全相关的问题, 或因客户接收设备故障或互联网接入问题所导致的情况,法国邮政概不承担责任。法国邮政保留因本网站或客户安全原因,或因客户未履行本条款规定的义务,而暂时中断本网站全部或部分服务的权利。

对于第三方对客户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机密信息)的欺诈性使用,法国邮政概不承担责任。

- 关于产品订单

除下文关于客户赔偿的明确规定外,法国邮政仅对其自身过失造成的直接损害承担责任。法国邮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以下损害承担责任:财务损失、利润损失、品牌形象受损、 客户遭受的计算机程序丢失、许可权丧失或精神损害,根据明确约定,上述所有损害均被视为间接损害。若因不可抗力(例如:洪水、火灾、政府机关征用等)导致法国邮政未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法国邮政不承担责任,亦不被视为违反义务。 若因不可抗力(例如:洪水、火灾、政府机关征用等)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义务未能履行 在此情况下,法国邮政将通知客户,并根据“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条件,与客户共同商讨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若法国邮政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存在可归责于其自身的过错,法国邮政将退还客户为获取法国邮政提供的产品所支付的款项。无论如何,当损害源于以下情况时,法国邮政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洪水、火灾、政府机关征用等。

-         法国邮政无法控制的事件(例如:运输禁令、海关扣留货物、特殊情况、 等)

若包裹丢失或损坏,客户须按照下文第15条所述条件向法国邮政提出索赔所述条件向法国邮政提出索赔。

若包裹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经海外合作伙伴或法国邮政信息系统确认,且经客户服务部门调查后,法国邮政将根据本《一般销售条款》本条规定的条件向客户进行赔偿。

为确定是否存在损坏, 法国邮政将综合利用其掌握的所有证据以及客户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判定。

7.2 客户的责任

7.2.1 客户应独自承担以下责任:

- 负责安装、维护及核查连接本网站和购买产品所需的技术配置;

- 对产品及本网站的使用,且该使用须符合商业诚信原则、现行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及社会公序良俗; 

- 确保其设备及互联网接入正常运行。客户有责任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其自身数据、计算机系统和/或软件免受潜在病毒的感染。

客户应对因未遵守本《一般销售条款》而可能给法国邮政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客户保证使法国邮政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索赔或诉讼,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索赔或诉讼,该索赔或诉讼系以客户使用本网站侵犯其权利为由提出。

客户承认,对本网站和/或产品的任何使用,特别是通过其登录凭证 (用户名和密码)访问其账户的行为,均推定由客户本人实施,并由客户承担相应责任,除非客户提供相反证据。

客户承诺不修改、 试图修改或以任何方式损害本网站,且不得使用任何软件或计算机程序以获取或提供受保护或非公开的内容。同时禁止基于本网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创建衍生作品或网站。客户承诺一旦发现在使用本网站和/或产品过程中存在的任何错误、缺陷或异常,应立即通过任何方式通知法国邮政。

若客户违反本《一般销售条款》, 其访问本网站及产品的权限将被自动封禁,且不影响法国邮政可能提起的法律诉讼及索赔的损害赔偿。法国邮政将通过电子邮件向客户的电子邮箱发送通知,说明封禁其访问本网站及产品权限的原因 ,告知其网站及产品访问权限被封锁的原因。客户有权对法国邮政的决定提出异议。

为应对安全警报(如病毒检测等)、应主管机关(行政、司法或其他授权机关)的要求,或响应其他用户/客户的警报,法国邮政保留以下权利, 在必要时:

- 为取证目的,保留任何不符合本条款规定的信息;

- 为取证目的,保留所有日志、连接记录或个人及非个人数据,以证明相关行为或行动应归咎于客户;

- 修改、拒绝和/或删除对任何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信息的访问权限;

- 适用第16条“终止——违规——账户关闭”的规定。

7.2.2 遵守国内及国际法规

7.2.2.1 部分产品受地域配送限制。

下单前,客户有义务确保所订购的产品不属于目的地国家禁止进口或运输的货物。  

客户有义务直接向海关当局查询此类信息。本网站还提供了某些国家适用的进口或运输禁令的参考清单。

7.2.2.2 客户承诺遵守国内及国际法规,特别是与出口管制相关的法规。

特别是,客户保证其订单符合以下法规:(i) 关于两用物品的国家及国际法规,或限制(需出口许可证的物品)或禁止出口某些物品的法规;(ii) 关于反腐败的国内和国际法规;(iii) 联合国制裁机制或任何其他区域性或国家性制裁机制施加的所有限制或禁运;(iv) 关于反恐和反洗钱的国内和国际法规。

客户已知悉并同意,其相关数据将接受核查,以确保这些数据未出现在任何国家或国际制裁名单上,特别是欧盟或联合国的制裁名单。若客户代他人下单,则承诺将此情况告知收件人。 若法国邮政(La Poste)识别出本条所指的被排除在外的邮件,法国邮政保留以下权利:(i) 暂停或停止投递;以及 (ii) 向主管当局提供所需信息,并遵循该等当局要求的任何程序, 包括以客户费用销毁该等邮件,法国邮政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 知识产权与侵权

8.1 本网站及产品

本网站及产品受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利的保护,这些权利由法国邮政持有或经其授权使用。 

本网站的一般结构、 文本、动态或静态图像,以及构成本网站的所有元素,均受保护,并受法国及国际版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的约束。保留所有复制权利,包括可下载文件以及图示和照片。

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均不得(除登录会话外,如适用)存储、复制、展示、修改、 传输、发布、改编(无论采用何种载体或方式),或以任何形式利用本网站内容和/或产品,除非事先获得法国邮政(La Poste)的书面授权。任何未经授权的提取和或未经授权的再利用,无论直接或间接,均将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 

8.2 商标

“La Poste”是注册商标。未经权利人授权,严禁以任何形式使用本网站的商标和徽标,包括但不限于法国邮政及其合作伙伴持有的商标和商号。未经法国邮政或其合作伙伴事先明确授权,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复制、展示均被严格禁止,并将构成侵权。

 8.3 邮票伪造

未经法国邮政授权,对邮票的任何复制或修改均构成伪造行为。

所谓复制,是指以完全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未经授权的复印和印刷)邮票的行为。

使用伪造邮票可能导致法国邮政向寄件人收取一笔金额,该金额等同于根据现行资费标准计算的伪造邮票价格, 并加收该金额10%的罚金。

法国邮政保留就假冒行为及索赔所受损失采取一切法律追索的权利。

根据《刑法典》第443-2条规定,伪造或篡改邮票将处以五年有期徒刑及75,000欧元罚金。

第9条 个人数据 

所有客户均可能需要提供其个人数据,特别是在注册时,尤其是为了使用本网站和/或购买产品。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法律依据、 数据保存期限以及客户行使权利的具体方式,请参阅以下链接 www.francestampphilatelystore.laposte.fr/politique-protection-donnees

根据其个人数据保护政策,客户可联系数据保护专员,地址:CP Y412,9 rue du colonel Pierre Avia,75015 PARIS。

第10条 COOKIES

法国邮政使用Cookie以优化您的浏览体验,并为您提供个性化内容。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法国邮政邀请您查阅其《Cookie政策》 www.francestampphilatelystore.laposte.fr/politique-cookies

第11条 撤销权

本第11条的规定适用时,须以客户居住国强制性法律规定中可能对其更有利的条款为前提。

11.1 适用范围

根据《消费法典》第 L. 221-18 条及后续条款, 客户对本网站销售的产品享有14个日历日的撤销权,但法律允许且在产品详情页中明确标注的例外情况除外。该撤销期限自收到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

11.2 行使撤销权的具体方式

客户可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撤销权:

- 直接点击客户专区“订单”栏目中的“撤销”按钮,该按钮将引导客户进入规定的撤销通知流程。-

- 或通过以下页面发送消息 www.francestampphilatelystore.laposte.fr/contact,使用下文《一般销售条款》附带的撤销表格(参见 附件1《撤销权申请表》),或提交一份明确表达撤销意愿的声明,并注明订单号、收货日期及待退货产品的描述。

对于任何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法国邮政将就产品的撤销申请发送一份收讫确认函,并附上产品退回的具体流程。

11.3 退款

若客户撤销订单,法国邮政将在收到撤销商品后十四 (14)个日历日内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包括运费(但因客户选择法国邮政提供的标准配送方式以外的其他配送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

法国邮政将使用客户在初始交易中使用的同一支付方式进行退款,除非客户明确同意使用其他支付方式; 无论如何,该退款均不会产生任何费用。客户应按照法国邮政规定的条件退回已行使撤销权的商品。

关于商品退货费用:

-         ; 针对以下国家 请点击此处,法国邮政将向客户的电子邮箱发送一张预付费的Colissimo运单,客户可使用该运单将需退回法国邮政的商品寄回。此运单需在自提点使用;

-          ; 对于其他国家,客户必须通过Colissimo (或在无法使用该服务时,通过同等效力的方式)退回商品,法国邮政将退还退货费用。若客户希望使用费用更高的退货方式, 差价将由客户承担。

第12条 海关

12.1 法国邮政向欧盟以外地区的客户寄送商品时办理的海关手续

法国邮政承诺,在必要时,将按照《万国邮政联盟公约》的规定,办理因寄送商品而可能涉及的所有海关和/或税务手续。 因此,邮寄包裹必须系统性地附有海关申报单(CN23表格)。寄件人(法国邮政)必须:

- 准确、完整地描述邮寄物品的内容,即使该物品是礼品或样品

- 根据邮寄物品的性质,附上两份商业发票或形式发票

- 对于非法语国家(特别是中国、韩国和巴西),须用英语填写海关申报信息。

特此告知客户,其个人信息及海关申报单上的信息将由法国邮政以电子形式传输给海关部门及法国邮政的国际合作伙伴。

12.2 客户将产品退回法国邮政时的海关手续

若客户希望将邮寄包裹退回法国邮政,须确保已在其收到的邮寄包裹所附的CN 23表格上勾选了“退货”选项。否则,如上文第5.2.2 条所述,该邮寄件将被法国海关视为货物进口,法国邮政将因此承担关税及税费,并向客户追偿相关费用。

第13条 法律保障

本第13条的规定适用时,若客户居住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对其更为有利,则以该等规定为准。 

产品符合性法律保障 

若出现不符合性缺陷,消费者享有自商品交付之日起两年内,若出现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可主张法定符合性保证。在此期间,消费者仅需证明不符合约定的事实存在,无需证明其出现日期。当销售合同 规定在超过两年的期间内持续提供数字内容或数字服务时,法定保证在整个约定提供期间内均适用于该数字内容或数字服务。在此期间,消费者只需证明影响数字内容或数字服务的不符合情况,而非其出现日期。

法定符合性保证要求经营者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更新,以维持商品的符合性。 法定符合性保证赋予消费者在提出请求后的三十天内,有权要求对商品进行维修或更换,且无需承担费用,也不会对其造成重大不便。 如果商品根据法定符合性保证进行了维修,消费者可享受原保证期延长六个月的权益。 如果消费者要求修理商品,但卖方坚持更换,则法定符合性保证自商品更换之日起延长两年。消费者可以在保留商品的同时获得购价减免,或者在退回商品后解除合同并获得 ,并退还商品,前提是:   

1° 商家拒绝修理或更换商品; 

2° 商品在三十天后才被修理或更换; 

3° 商品的维修或更换给消费者造成显著不便,特别是当消费者需永久承担回收或,或需承担经维修或更换商品的安装费用;

4° 尽管卖方已多次尝试使商品符合合同约定,但商品的商品的不符合状况,尽管卖方已尝试使商品符合要求但未果。如果不符合状况的严重程度足以证明应立即减价或解除合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减价或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无需事先要求对商品进行修理或更换。任何因维修或更换而导致商品无法使用的期间,将暂停原保证的效力,该保证在修复后的商品交付前一直有效。上述权利源于《消费法典》第L. 217-1至L. 217-32条的规定而产生的权利。

关于隐蔽瑕疵的法定保修 

客户自发现瑕疵之日起两年内,可主张针对隐蔽瑕疵的法定担保, 但以发现相关瑕疵之日起两年内,且自产品订购之日起二十年内为限。客户须提供证据证明该瑕疵在产品交付前即已存在,且在交付时无法察觉。若隐蔽瑕疵的存在得到确认, 客户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案:

∙ 退还退回产品的全部价款; 

∙ 若客户保留产品,则退还部分产品价款。

第14条 不可抗力

当导致延迟履行或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属于《民法典》第1218条及判例法所界定的不可抗力范畴内。凡超出各方控制范围且无法合理预见的事件,只要其发生导致履行其义务变得更加困难或成本更高,则就各方义务而言,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特别是司法判例所认可的情况亦属此类。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知悉该情况后立即通过任何方式通知另一方

若该障碍为暂时性, 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相关合同义务的履行应予中止。

若中止状态持续超过三十(30)个日历日,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另一方发送带回执的挂号信的方式解除本协议。 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任何合理适当的方式,尽快减轻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 若该障碍为永久性,本一般条款将 依法自动终止 ,且各方将根据《法国民法典》第1351条和第1351-1条的规定免除其义务。

第15条 投诉处理

15.1 客户服务

本网站为客户提供多种渠道,以便其向法国邮政提出投诉或获取信息:

- 网站上的“在线帮助”栏目,可通过以下链接访问: www.francestampphilatelystore.laposte.fr/faq

- 可通过以下链接访问的在线联系表单: https://francestampphilatelystore.laposte.fr/contact

- 电话号码:+33 5 53 03 19 25,周一至周五 9:00 至 18:00(法国本土时间,可能产生当地运营商收取的费用). 

如对邮寄包裹的损坏提出投诉,客户须向法国邮政提供未拆封包裹的照片以及受损商品的照片。

如对未收到包裹提出投诉,客户须向法国邮政提供一份书面声明,声明中需明确说明未收到商品,并附上身份证件复印件。

15.2 向消费者调解员申诉

未解决的争议可向法国邮政集团消费者调解员提起申诉,前提是客户服务 的回复 未能 令客户满意,或者客户在向客户服务部门提交投诉后两(2)个月内 仍未收到回复 。申诉书可使用英语撰写,并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在调解员网站https://mediateur上提交。groupelaposte.com/saisine

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以下地址:法国邮政集团消费者调解员,邮政信箱 Y812,皮埃尔·阿维亚上校街 5 号, 75757 PARIS CEDEX 15

点击 此处 。

客户/用户必须在向法国邮政提交首份书面投诉之日起一年内向调解员提出申诉。

客户/用户在提交申诉时须附上以下材料:

1.客户/用户的身份信息:姓名、 名、身份(自然人或法人;若为法人,需注明公司名称)、邮寄地址、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如有);

2.争议详情及引发争议的事实发生经过;

3.向调解员提出的请求事项(如申请赔偿,需注明具体金额及理由)以及 (事实、合同或法律条款等),并附上证明已向法国邮政提交首次书面投诉且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文件复印件,以及法国邮政的回复复印件;

4.支持该请求的证据(特别是订单凭证和发票),尤其是:

如遇货物损坏, 请提供未拆封包裹的照片以及受损产品的照片;

若未收到包裹,请提供一份书面声明(需签署并声明该声明属实),明确说明未收到产品的情况,并附上签署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提交申请的邮寄费用由客户/用户承担,且始终由其承担。

收到申请材料后, 调解员将在3周内通知调解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请注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不予退回。

调解程序自受理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

第16条 解约 - 终止 - 账户关闭

16.1 客户违约——法国邮政采取的措施

若客户发生违约行为,特别是欺诈行为,法国邮政保留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以纠正已查明的违约行为的权利,具体包括:

- 暂停相关账户,这可能导致通过客户账户在网站上进行的某些购买交易被暂停。若欺诈金额总额(加收10%的罚金)已结清,则将解除该暂停措施;

- 若欺诈总额(加收10%的罚金)未予清偿,则可能永久冻结客户账户。一旦客户账户被冻结,客户将无法通过该账户在网站上进行某些购买;

- 向客户寄送一张补缴账单,金额等于欺诈金额,外加10%的罚金及经充分证明的管理费用; 法国邮政将通过任何方式(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客户,特别是关于应向法国邮政支付的欺诈金额及结算方式。若账户被暂停或冻结,客户可:

- 查询其账户历史记录。

一般而言,若客户严重和/或反复违反其任何义务, 特别是本《一般销售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并保留采取一切可用的法律行动,以要求就因客户违约而遭受的损失获得赔偿的权利。

如对欺诈行为有任何投诉或需要进一步信息, 请客户致电客户服务部:+33 5 53 03 19 25,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6点(法国本土时间,当地运营商可能会收取相关费用)或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contact-fsps.philaposte@laposte.fr

16.2 由客户或法国邮政(La Poste)发起关闭账户

客户关闭账户的具体流程详见网站 https://francestampphilatelystore.laposte.fr“帮助 / 如何删除我的账户?”栏目中

若客户账户长期处于非活跃状态,法国邮政可在向客户发出通知后,且客户在合理期限内未采取任何行动的情况下,关闭该账户。

第17条 超链接

17.1 本网站可能包含指向其他网站的超链接,法国邮政对这些网站不具有任何控制权。 尽管法国邮政在网站上设置任何超链接前均已进行核查,但对于这些网站的内容及其可能进行的更新,法国邮政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7.2 法国邮政允许设置指向其网站任何 页面或文档设置超链接,但前提是设置此类链接不得用于商业或广告目的。设置此类链接必须以链接设置者事先通知本网站网站管理员为条件。 当然,此授权不适用于发布非法、暴力、争议性、色情、仇外或可能伤害广大公众感情的信息的网站。最后, 如果法国邮政认为某超链接不符合其编辑政策,则保留随时要求删除指向其网站的超链接的权利。

第18条 销售条款的修改

若法律或事实情况发生变化,将制定新的销售条款。客户将通过任何方式获知修改后的销售条款,并须在网站上勾选相关选项以表示接受,方可继续在网站上进行新购买。

第19条 适用法律 

本一般销售条款受法国法律管辖,但不影响邮寄目的地国家中对客户更有利的法律条款的适用。

本销售一般条款以英语撰写。若被翻译成一种或多种语言,发生争议时仅以英文文本为准。 

如发生争议,且双方未能达成友好协议,该争议将提交至[巴黎]上诉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法国有管辖权的法院, 或根据客户居住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其有利的强制性规定,提交至相关法院审理。

附件1 撤销合同表格

(仅当您希望撤销合同,才需填写并寄回此表格。)

致客户服务部:

本人特此通知,撤销以下产品的销售合同:

XXXXX

订购日期(*) / 收货日期(*):

消费者姓名:

消费者地址: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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